(剪輯自 Google Plus 內容)
我也反對實施 ICF(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)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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呃,被 mention 了,搞的我只好專心看了一下原文 ^^b
所有的政策規劃,或是一般的企業規劃,最後都是為了要執行。無法執行的策略,就是失敗的策略。
許多害人不淺的政策,都出於一個善良而單純的動機。然而,一個負責任的政策,應該是優先考慮要付出多少代價、有沒有資源去支付成本、會不會排擠到更重要的任務等,而不是天真而善良的把自己的目的無限上綱,無視於其他人的處境。
ICF 的實施,是為了避免濫用身障身分,節省社會福利資源。然而,它執行時,背後需付出的政府單位的管理成本、以及醫療服務業的人事成本,全部都要醫療業來承受──實際上,以台灣的現狀來看,到最後,會是醫療從業人員來承受。在醫療資源已經被榨乾、醫療人才流失的台灣,付出這樣的成本,來換取這樣的效益,是否真的值得?
另外,單純的以管理學的角度來看,應付越複雜的問題時,越需要借助人的智慧,也越需要彈性的制度。當管理思維離開生產線、走出工廠後,近代的管理潮流,紛紛拋棄繁瑣的規章,以簡明的原則和激勵人心的環境,來取代對機器人輸入指令般死板而複雜的規定。因為,我們生活在充滿各種變因的地球上,不是生活在可控的實驗室裡,規定多,意外更多,企圖強力的控制這個多變的世界,只會掉入無窮無盡的管理黑洞。
那本厚重的 ICF ,拿來應用在政策上,正是善良單純的動機,和過時死板的管理,魔王魔后的結合。
站在醫療產業的角度,以及站在管理學的角度,我也反對實施 ICF 政策。
呃喔... 糟糕,我又認真了,我原本要趕稿的... or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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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 ICF 政策的文章:說謊與暴衝 累死醫療(魏福全)
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s/article/art_id/33569390/IssueID/20110802/pvtype/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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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原噗:
https://plus.google.com/110174937980629662857/posts/Q8zWRjpajb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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